欧盟收紧PET饮料瓶再生塑料核算与进口准入规则
时间:2026-08-17 来源:宁波海关
时间:2026-08-17 来源:宁波海关
2026年7月9日,欧盟委员会通过官方公报公布(EU)2026/1425号实施决定,将废止旧版(EU)2023/2683,细化一次性PET饮料瓶再生塑料含量核算、核验、数据上报全流程规则。新规核心调整分为三大板块:
1. 统一再生料核算体系。首次将化学回收纳入合规统计,配套强制质量平衡核算规则,采用“燃料排除法”扣除燃料、损耗部分再生料;核算范围覆盖瓶身、瓶盖、标签、瓶套全部塑料部件,仅消费后塑料废料可计入再生占比,生产边角料不予认可。
2. 设置境外再生料准入缓冲限制。在2027年11月21日之前,只有欧盟境内回收的消费后塑料废物可计入再生含量指标,任何第三国的再生塑料均不能核算。自2027年11月21日起,适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决定的第三国所回收的再生塑料方可计入,但前提是欧盟与该国签订了相关协议或安排,且该协议需确保该国每个回收设施对废弃物的环境无害化处置水平等效于欧盟在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
3. 建立严苛溯源与第三方核验制度,企业每批次货物必须出具再生含量声明,相关凭证留存不少于5年;化学回收企业每年开展现场第三方核验,中小微企业每三年一次,进口再生材料需完整传递核验证书,成员国实施风险核查。
海关建议相关出口企业需尽快落实应对举措:一是梳理出口产品结构,区分机械、化学回收原料,搭建全供应链物料台账;二是提前对接欧盟进口商,同步更新批次合规声明文件;三是布局符合欧盟标准的回收体系,谋划2027年后境外再生料准入资质;四是主动对接欧盟认可第三方机构,提前完成年度核验,规避清关阻滞。
来源:宁波海关